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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400多平方米,有偿收费,他们说屋顶属于物业部门,符合物业法。这合理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8-2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您购买的一楼、二楼店铺网点被物业在楼上设置广告牌并收费的问题,屋顶是否属于物业部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以下为您详细分析不同情形:1.若屋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:根据法律规定,屋顶通常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,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。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设置广告牌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合理,您作为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分配收益。2.若屋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归物业所有: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屋顶归物业部门所有,则物业的行为可能符合约定。但需注意合同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,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无效。3.若物业已获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:若物业设置广告牌前已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同意,则其行为可能合法,但需确保授权程序合法且收益用于公共区域维护或按约定分配。针对您购买的一楼、二楼店铺网点被物业在楼上设置广告牌并收费的问题,屋顶是否属于物业部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以下为您详细分析不同情形:1.若屋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:根据法律规定,屋顶通常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,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。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设置广告牌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合理,您作为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分配收益。2.若屋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归物业所有: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屋顶归物业部门所有,则物业的行为可能符合约定。但需注意合同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,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无效。3.若物业已获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:若物业设置广告牌前已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同意,则其行为可能合法,但需确保授权程序合法且收益用于公共区域维护或按约定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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